发布日期:2023-09-10
2023年8月18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》。《规定》明确,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,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性国家标准:
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,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、引领性。
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。
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,实施满2年,实施效果良好。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
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
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(办公室、综合司):
现将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。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2023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