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4-01-15
由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的推荐性国家标准《城镇供热系统标识编码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现面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。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书面意见,并将意见于2024年3月5日前邮寄或电子邮件,交送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该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系统标识编码的术语和定义、标识编码结构、联合标识、功能标识、位置标识、部件标识、热网首站、热源、供热管网、站、用户、标识编码实施。
该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及既有城镇供热工程的标识编码:
——无电力生产的供热热源。
——热网首站。
——热水管网和蒸汽管网。
——热力站、隔压站、中继泵站、能源站。
——热水用户(采暖、生活热水)、蒸汽用户。

关于国家标准《城镇供热系统标识
编码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的通知
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〔2022〕22号,计划编号20220760-T-333),由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的推荐性国家标准《城镇供热系统标识编码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现面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。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书面意见,并将意见于2024年3月5日前邮寄或电子邮件,交送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详见附件:《城镇供热系统标识编码规则》征求意见材料。
联 系 人:邳晓梭
单 位: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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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8813122064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