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3-07-15
建设部于4月26日在京召开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一下称《标准》)发布宣贯会。该标准由建设部编制、审查、批准并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,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是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。
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宣贯会上指出,“该《标准》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在民用建筑领域全面铺开,是建筑行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,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的一项重大举措,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。”
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还强调,各地建设主管部长要紧紧抓住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发布这一有利时机,认真学习“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宣贯、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”,切实加强领导,大力发展宣传活动,认真组织对《标准》的培训,切实抓好《标准》的实施监督。通过采取有力措施,把《标准》的执行落到实处。把建筑节能作为一项功在长远、利国利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,把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实处,共同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