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城镇供热协会





根据协会最新统计数据,2022—2023供暖期,统计企业所在地区供暖期最短98天,最长213天。寒冷地区正式供暖最早时间是2022年10月12日,正式结束最晚时间是2023年4月17日;严寒地区正式开始供暖最早时间是2022年9月25日,正式结束最晚时间是2023年5月2日。

2022-2023供暖期统计的78个城市的133家企业中,有68个城市111家企业延长供暖期,其中寒冷地区延长供热城市占比为85%;严寒地区延长供热城市占比为95%。寒冷地区供热企业供暖期平均延长10.3天,最长为长治市,延长47天;严寒地区供热企业平均延长6.6天,最长为乌鲁木齐市,延长15天,南方地区合肥市供暖期延长7天。





2022-2023供暖期起止时间